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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启动自动驾驶汽车商业试点
南方日报(记者/刘世强)广州南沙官方发布发展政策,支持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商业化运营。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自动驾驶汽车行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公众可以通过支付基本费用,主动向相关市场实体申请试驾自驾汽车。提供此项服务的市场主体应购买每辆车和座位不少于200万元的座位保险,或每人不少于100万元的必要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试驾体验签订试驾通知。
扩大自动驾驶汽车的开放区域以测试道路
南沙自贸区具有“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上个月,该地区的一家企业Pony.ai宣布,它获得了广州颁发的第一个自驾卡车测试许可证,并被允许进行公开道路测试。这也是粤港澳大湾区颁发的第一个自动驾驶卡车测试许可证。南沙区表示,为了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机遇,加快自主汽车(智能联网汽车)的技术迭代和产业升级,促进南沙新智慧城市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意见》提议扩大自动驾驶车辆试验道路的开放区域。在广州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试验段的基础上,分批划定南沙独立开放段。此类路段包括:南沙区内所有双向双车道及以上路段;部分单行道混合道路和无特定许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道路;具体道路信息、示意图等详细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申请在南沙独立开放路段进行检测的检测主体应为在南沙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各种技术路线的自主驾驶远程测试。南沙区、角门河、明珠湾、南沙湾、庆生枢纽等交通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积极推进各种技术路线自动驾驶远程测试,并根据技术发展进一步拓展开放区域。
进行远程测试时,受试者应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间(上午7: 00至晚上9: 00和下午5: 00至晚上7: 00)。如果试验对象采用车路协调的技术路线,试验路段可按规定权限延伸至上述开放区域内广州或南沙区所有指定的试验道路。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汽车商业化试点
《意见》鼓励自驾汽车行业企业在南沙区开辟新的商业模式:公众可以通过缴纳基本费用,积极向相关市场主体申请尝试乘坐自驾汽车,支持相关市场主体为公众提供优质舒适的试驾体验服务。积极探索智能网络连接模式下的旅游服务新模式;支持相关市场主体与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企业合作开展自主驾驶货运试点,积极推进干线物流商业应用探索;支持南沙区汽车制造企业开展自驾汽车试生产和检测,努力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规模化生产;适时推进自驾汽车在城市环卫、无人配送、移动医疗等领域综合商业运营试点。
其中,为公众提供试驾体验服务的市场主体应为在南沙区进行过旅客测试的测试主体或其自动驾驶技术的使用者,且以往旅客测试搭载人数不低于1000人,测试里程不低于10万公里。提供此项服务的车辆需要获得广州智能联网车辆路试临时行驶证。
根据《意见》,当提供试驾服务时,测试驾驶员sh
《意见》支持企业在南沙区内社区、医院、公园、港口、工业园、商业广场等封闭或半封闭区域,探索开展低速智能无人车物流配送、即时零售、安全巡逻等商业应用试点。采用的低速智能无人驾驶车辆应采用纯电力驱动,设计速度应小于30 km/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