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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不是一家都能用(低保金是不是一个月一发)
村民胡某,二十年前就和子女分户独立生活。可是,从去年起他总感觉吃饭下咽困难,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贲门癌早期,做了手术后欠了一屁股的债。为此,他的儿子以父亲重病生活困难为由,向村里提交了低保申请。结果,没有被批准。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原因是:胡某表面上是和儿子己经分户独立,实质上父子关系是永远存在的,作为儿子有义务赡养父亲的。而且胡某的儿子在城里还买了商品房,卖了车子,从家庭经济条件来看,在农村算的上是富裕户。按照低保申请条件和原则,不管胡某户口是否独立,凡是子女有车有房的,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在农村,这种现象叫做:“分户保”。虽说原则上不允许,但是在个别农村还是存在的,也不可能绝对说没有这种现象。主要是有的村民投机取巧,以分户的形式将财产变相转移在儿子的名下,从而获得低保待遇资格。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再说养儿防老天经地义的事,这和分不分户没有任何关系。子女和父母户口分开就不等于不是一家人了,子女照样有义务赡养父母的。
说实话,现在国家对农村低保户采取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凡是发现有骗保的,子女在城市有房有车的,有高额存款的,发现一个取消一个,决不心慈手软,让真正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民吃上低保。

